以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,建立集短信、微信、网络、媒体等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,实现政府管理与决策的数字化、数据化、智能化和智慧化,推动政府全方位、系统性变革,建立决策科学、治理精准、服务高效的新型政府运行模式。
基础建设
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以集约共享、开放便捷、安全稳定、高效易维为原则,采用层次清晰、结构完善、技术开放的架构。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基础设施、政务网络、政务云平台、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,具备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的基础设施运维保障及安全保障。
a)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: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行的承载者;
b) 政务网络:搭建高效畅通的数据传输环境;
c) 政务云平台:打造集约高效的资源管理模式;
d) 数据共享开放平台:打破数据壁垒、释放数据价值;
e) 应用支撑平台:提供完善可靠的应用服务组件;
f) 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平台:筑牢数字政府安全、稳定运行的防线;
g) 基础设施运维保障平台:数字政府平稳运行的保障。
政务数据处理
01
建立统一的政务数据标准
政务数据标准化主要包括命名、识别、描述、标识、分类、编码等内容,建立国家统一标准来规范政务数据,有利于政务数据在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上的高效流通,也有利于实现政务可共享数据的一致性。
02
统筹政务数据的共享流通
按照“能共享,尽共享”的原则,对政务信息可共享资源目录进行持续梳理,明确可共享政务数据范围;要加大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力度,有效解决政务数据共享流通中对数据流通安全性和可信性的需求,实现各政府部门间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。
03
探索政务数据市场化配置
要把政务数据放到市场中去,通过市场将政务数据的价值充分显现;要明确政务数据可交易范围及交易权限归属,对可交易的政府数据进行标准化分类;同时,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的指示精神,尝试探索政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,努力推进政务数据交易载体建设,加快建立政务数据交易模式和交易机制,逐步完善政务数据交易体系,实现政务数据市场价值释放,助力政务数据流通进程加快。
政务安全治理
政务安全治理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保障。政务安全是确保数字政府良好运行的重要因素,政务安全治理在数字政府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。政务安全治理的落实重点关注数据安全管理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、预警应急机制完善三部分。
01
强化数据安全的综合管理
国家公布《数据安全法》,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已从国家立法的角度予以体现。结合《数据安全法》明确政务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;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安全协同管理体系,鼓励行业组织、企业、个人等共同参与到政务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中,推动政务安全治理多元化。
02
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
《网络安全法》中已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基本要求、部门分工以及主体责任等问题作了法律层面的总体制度安排,而对于数字政府中的云、网、平台、数据、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,要结合实际情况与《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》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保护。
03
改进政务预警应急机制
建立集中、统一、高效的监测预警机制,加强政务安全风险预警工作;同时,要构建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安全应急培训,开展应急演练,全面提升政务安全治理的预警能力和应急能力。